首页散文精选散文随笔我那些该死的艺术细胞

我那些该死的艺术细胞

时间2022-09-18 18:25:02发布访客分类散文随笔浏览554

孩子们刚开学那天,我和同学春花及梅子见了一面,一见面,春花夸我穿着打扮有艺术细胞。

她这话把我逗笑了:“哈哈哈,我还有艺术细胞?你看着了?”

其实,那天,我只是穿了件绿半袖T恤,翻领是白色的,下穿白长裤,脚上是一双米白色的矮跟鞋子。

要是说这打扮有啥讲究的话,就是白裤子和白衣领有呼应,米白色鞋子和我背的米白色小包有呼应,有了呼应,就不觉那么单调突兀,看起来似乎有那么一点点顺眼罢了。

哪有啥艺术细胞呢?不过,闲着也是闲着,不如就来挖一挖,我身上是不是有艺术细胞吧。

论说,要是在音乐和绘画这两方面选,我首选音乐,确实是自小就真心喜欢。

最早在小学唱的歌,是《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》。音乐老师是男的,姓李,是我邻村的,他说话时有些结巴,但唱起歌来却一点也不结巴。他写的字也很好看。

那天唱这首歌时,他说:“我写了一首歌,今天教你们唱。”

老师把歌词抄在黑板上,一句句教我们唱:“蓝蓝的天上白云飘,白云下面马儿跑,挥动鞭儿响四方,百鸟齐飞翔……”

我心里想着:“老师这么厉害呀,还会写歌,而且这歌这么好听这么美,心里对老师的敬佩油然而生。

随着歌声,我的心似乎飞远了,我的眼前,出现了一望无际的草原,草原上驰骋着一匹匹枣红色的马,其中一匹马的背上,是一位身穿白袍头戴红头巾的姑娘,她正扬鞭策马,朝着我来奔来,又背向我远去了。

对!当时,在我仍旧贫瘠的家乡,在我从未离开村子方圆五里地的地方,我的脑海里,就是呈现了这幅美景,这幅美景,是乘着歌声的翅膀展现在我面前的。这幅美景,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,直至今天。

当然,多年之后,当我也当了老师,我才知我老师教唱这首歌时骗了我们,那根本不是他写的。

上初中时,我家有了收音机,我只喜欢听“每周一歌”。上高中时,上着课听到街面店铺里放的歌,心就跟着跑了,是那种心痒的感觉。

那我这点儿艺术细胞,又源于谁呢?还是先说说我的哥哥们吧。

当时的“每周一歌”,大哥让我记歌词,他负责记乐谱,那首歌,是《父老乡亲》。大哥这本事,当时惊得我一愣一愣的。大哥还会拉二胡,吹葫芦丝。

二哥不仅会拉二胡,还会弹电子琴,凡是会唱的歌,他都能弹出来。

三哥是学校宣传队里的骨干,是拉板胡的,用当时的话说,就是拉头弦。三哥画画也很好,上初中时,他用图画本画过连环画,小鱼呀、水草呀、树木呀,画得惟妙惟肖,过年时,贴在了北墙上。他还画过别人推磨的人物画,也很逼真。多年后,他在自己家里客厅的墙上,还画过入情入境的江南小景呢。

我呢,在学校宣传队里拉过二胡,拉过小提琴,但都随着学校宣传队的解散而不了了之。后来,我自己学着吹口琴,弹脚踏琴、电子琴,都是半瓶子醋,上不得台面。

我们几个有这么点儿音乐细胞,要说是遗传应该是遗传了我的母亲,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听见父亲唱歌或唱戏。

我的母亲,1927年生人,要是还在世,已是95岁高龄了,可她,早在她83岁那年的冬天离开了我们。

母亲没上过学,但她记性好,嗓音也细,绝不像村里那些粗门大嗓的婶子大娘,她的爱好就是听书听戏,《赵美蓉观灯》《卷席筒》这类戏,她能从头唱到尾。

母亲曾说,要是她有学上,不会比当年那些洋学生差。这话,我完全相信。

挖来挖去,我这些艺术细胞,多亏了母亲,才让我的生活不至于那么单调。

只说我唱歌吧,虽上不了台面,但开心时唱几句,“我生在这个小山村,那里有我的父老乡亲”;不开心时也唱几句,“娘说过那二十六年前,数九寒天北风寒”。

想母亲时,唱“妈妈,我想对你说,可话到嘴边又咽下”;想父亲时,唱“父亲是儿那登天的梯,父亲是那拉车的牛”……

因着对唱歌的喜欢,去年一退休,我就去报了个老年大学合唱班,可上了一学期,时间太赶,毕竟我得以照顾孩子为主,而且,偶尔还会有集体活动,可我的时间实在有 限,上合唱班的事,只好作罢。

但是,孩子们上学后,我在家总得有点儿事干,于是,退而求其次,现在就开始学画画吧。一周学3节,一节课2个小时,在家视频学习,而且可以无限次回放,这对于我来说,特别方便。

还有一点,大树也是喜欢画画的,所以,我可以先学,大树有空时也可以学,资源利用最大化,这一点,特别好。

虽然,刚上手画画,画得并不顺,不是运笔有问题,就是配色欠火候,问题不少,不过,只要开始了,我就能坚持下去。

人生过大半,往昔只如过眼云烟,即使喜欢的事很多,也都没坚持下来,也从没有在某一方面深耕,所以,就成了目前“样样喜欢,样样稀松”的现状。

当然,现在虽然意识到这个问题,我也不会有任何改观,只是偶尔喜欢一下,满足一下自己内心里小小的喜欢而已。

如今,已过知天命之年,我终于想清楚了一些事情,这个年纪,那些所谓的成绩或成功,统统靠边站吧!先打发自己开心,这才是最重要的。

所以,至于那些艺术细胞,要是我身上有的话,也让它们该死就死吧,哈哈哈。谁让它们没有选择好土壤呢?选择了我,就是它们的错误,只有枯萎的命。

至纯,至简,至乐,这就是我目前所追求的生活,别无其它。

平凡的日子有了微光 用新的希望包裹住旧遗憾